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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境内商标所有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商标假冒侵权案件。
2、中国境内商标所有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出示能证明该组织具有代理资格的有效证件。
3、境外(含香港、台湾)商标所有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应委托具有涉外商标事宜代理权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
4、群众举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5、商标侵权投诉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投诉书。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2)、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的需原发照机关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交复印件的需经商标所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
(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或照片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被投诉人不明确的。
(2)、所投诉的侵权事实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诉书件不齐全,超过三天没有补齐的。
(4)、超出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区域管辖范围的。
(5)、投诉人就同一事实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当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你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予以处理,二者不得同时选择。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是深圳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专利证书和当年度的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并查验原件。
二、该专利的专利公告全文,并加盖检索单位的公章。
三、专利纠纷行政处理请求书,应写明请求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姓名或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代理人、联系电话;被请求人姓名或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等,并写明请求的依据、理由、请求事项等。请求书及各项书证须按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交副本。
四、请求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请求的,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写明委托事项,如欲委托代理人带为撤诉、和解等,须特别说明。如果委托人是外国公司或外国人,委托书应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五、侵权产品的样品和专利产品的样品或图片、文字、图纸等证据材料。
六、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建议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版权侵权投诉
权利人的版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向深圳市版权局进行投诉,投诉时要提供下列材料:
1、投诉函一份,列明被侵权作品的创作人和创作日期、有关作品登记的情况、侵权方的情况、侵权的事实、投诉要求等;
2、证明材料,包括:
1) 投诉人身份证明材料。
2) 权利证明材料:证明权利归属的材料,如,原始创作凭证,作品登记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等。
3) 侵权证明材料:证明权利被侵权的材料,包括侵权人的材料、侵权的事实、有关证人的材料等。
3、侵权证物和被侵权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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